医保惠民生
发布日期:2021-11-16 来源: 阅读:3958

保科:

为了更好的便民、利民、惠民,按照国家、省、市对跨省异地就医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创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条件,我院于2018年8月24日通过现场测试,成功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可以为参保人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2018年8月28日,来自四川省眉山市的患儿在父母的陪同下在我院顺利完成异地住院保结算,成为我院首例通过国家平台结算的跨省异地就医患儿。患儿在我院儿四科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医疗费用总额为5681.31元,患者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的3653.56元,其余2027.75元由我院垫付,患儿的父亲王先生拿到已报销的票据时高兴的说:“太好了,以前异地住院,出院后要拿着收据、清单等一堆资料回原籍报销,手续麻烦、往返车费多不说,还得个人垫付资金,回去才能报销。现在真是太方便了,谢谢、谢谢!”。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为患者提供了方便的就医与出院即时结算流程,出院时短短几分钟就可以报销医疗费用,极大的为跨省异地患者就医结算提供了方便,从根本上解决跨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跑腿、垫付”的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02号)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推动健康扶贫工作,努力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从2017年起,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四重保障”措施,实现“九个确保”: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保和大病保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确保9类15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医疗救助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救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保贫困县脱贫摘帽时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30万人口以上的达到二级甲等),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