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照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14 来源:原创 阅读:11086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拟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照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项目名称: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照护中心建设项目可研编制招标

2、招标内容:

2.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可研业务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组织评审工作等项目可研编制相关事宜。

2.2服务期限:至评审通过之日止。

2.3服务地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2.4保密要求。所有报名参加比选的咨询机构均应对我方提供的项目数据、说明、图纸、文件、电子文档等资料进行保密。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所有报名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目的将项目相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3、咨询单位资格要求:

   3.1咨询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咨询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已备案;

   3.4技术人员要求:

3.4.1咨询机构具备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和组织评审工作等相应专业力量,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的“第十八条咨询工程师(投资)是工程咨询行业的核心技术力量。”规定,咨询机构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中最少配备2名在本单位注册的专业为“建筑”的咨询工程师。

3.4.2服务期间技术人员应常驻曲靖,工作不受新冠疫情影响,且按委托人需求及时更新完善项目流程及相关文件资料。

   3.5咨询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定对咨询单位资格条件有规定的,咨询单位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03 14 日至202203 18 日17:30,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090930662@qq.com。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203 14 9:00

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03 18 17: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202203 29 9:00

8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66单元会议室

9、联系方式:

人: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人:王正梅

联系电话:15188147220

    址: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南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