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和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日期:2023-05-11 来源:转载:云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阅读:14870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及就业见习人员和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第三批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考试(以下简称“本次考试”)将于821日举行。为顺利开展考试,做好本次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考试期间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

一、考试须知

(一)考前准备及考试纪律

 1.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8169:00821日,登陆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官网,进入“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及就业见习人员和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第三批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考试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中推送的信息,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2.准备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3.按时参加考试。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需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接受考场疫情防控检查。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准时入场,接受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及提供《考生健康申明承诺书》(附件下载)。考生间距应保持大于1米的间距,听从现场指挥,在工作人员指领下有序进入试室。

4.诚信考试。违法违规的考生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考试期间,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如书籍、纸张、计算器、手表、手机、手环等)进入考试区域,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5.异地考生提前安排出行。异地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安排赴考出行时间,注意出行交通、住宿及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6.准备“云南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从考前第10-14天自行进行日常体温监测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考生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考生健康申明承诺书》,并经体温测试体温低于37.3℃者,方可按规定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体温测试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疫情防控须知

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本次招聘考试安全有序组织,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考生须遵守以下规定:

1.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前出示“云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提供《考生健康申明承诺书》,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黄码人员需在现场公卫专家的建议下是否参加考试并安排在隔离教室参加考试,红码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监考人员核验身份时除外)。

4.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1米以上距离),防止人员聚集;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场,避免聚集。

5.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如必须参加考试的,必须提前14天以上抵达考场所在地点,按规定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于考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考试所在考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逐一专业评估,所在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在隔离场安排其参加考试。此外,考前14天内国()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对象,应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得参加考试。

6.在考试前出现发热及不适症状人员,应及时主动向考场办进行汇报,并在疾控和医疗专家进行询问、测体温,如考生体温≥37.3℃、咳嗽体温正常但有可疑症状,考生应自我隔离或就地休息,由考场安排医院120专车接送至急诊科发热门诊诊疗;如考生体温正常并排除其他症状,可正常参加考试或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考后自我观察或去医院就诊。

7.考生考前和考后不得聚集,请至少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进场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对拒不配合或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和防疫工作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规定报告相关部门处置。不要在考试场所长时间逗留,考后尽快离场。离开时,应同时带走使用过的口罩、纸巾等物品并妥善处置,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二、招聘单位及咨询电话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0874-3362089 

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0872-2201131

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考生需严格遵守当地有关规定。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考生健康声明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