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院区)检验科冷库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0 来源:原创 阅读:5984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院区)检验科冷库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按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院区)检验科冷库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旺招字QJ2501021  

2.项目内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院区)检验科冷库建设项目,包括墙面库板、冷库地板、冷库门、发泡剂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75915.24元。

3.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施工过程中有新标准发布生效时,按新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0211日至2025021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6.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022114:30~15:00时。

7.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022115:00时,地点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珠江源大道南延线西100米

人:刘老师

   话:0874-3104166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人:樊利华、吴海燕、马绒丽

联系电话:0874-3218199/1592472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