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院区清廉医院文化建设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工程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6 来源:文化宣传科 阅读:21925

 比选公告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院区清廉医院文化建设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欢迎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院区清廉医院文化建设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旺招字2301082-0102

二、招标内容:

1.服务内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院区清廉医院文化建设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时间:7日历天内

3.服务地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4.采购最高限价:139559.40元,大写:壹拾叁万玖仟伍佰伍拾玖元肆角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5620235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1730分,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青瑞幼儿园旁)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资料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300/份(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3051014301500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051015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202305101500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新区6单元6楼会议室

五、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项目比选公告在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马绒丽

联系电话:13708743427

   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