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7日15时00分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旺招字2301017-0102
二、招标内容:
1.服务内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价:病床收费标准:2.5元/日/床位;门诊收费标准:0.30元/人次。
3.服务期限:壹年。
4.服务地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2、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需包含(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
3、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7.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7.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采购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4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5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四、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7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上述资料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2、采购文件费用:6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3年03月07 日14时30分~15时00分。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7 日15时00分。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新区6单元6楼会议室。
五、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曲靖市妇幼保健院(http://www.qjfyyy.com/)发布;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绒丽
联系电话:13708743427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