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新区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1-12-20 来源:原创 阅读:10909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新区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青瑞幼儿园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30090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新区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旺招字QJ21509-0102

二、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办公用品1批。

2.交货时间:以甲方订货单载明的时间确定。

3.交货地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新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价格扣除幅度:6%-10%(本项目扣除比列为6%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所供产品必须是指定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必须有合格证,质保书等。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供应商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20日至202112241730(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青瑞幼儿园旁)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资料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300/份(文件售后不退)。

3.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1123008:3009:00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123009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202112300900分。

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新区6单元6楼会议室。

五、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项目磋商公告在曲靖市妇幼保健院(http://www.qjfyyy.com/)发布;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马绒丽/陈永强

联系电话:13708743427/13087437666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

    期:202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