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办字〔2014〕29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审核备案管理的通知〉》(曲人社〔2014〕125号)、《曲靖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曲卫字〔2013〕2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80人,现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历史悠久,血脉绵延。医院1893年始建于上海,首名为筱崎医院,民国年间更名为上海市立产院,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上海市第二妇婴保健院。1972年成建制迁入曲靖,先后更名为曲靖地区妇幼医院、曲靖市妇幼医院。2013年、2017年两次与原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原曲靖市计划生育技术药具指导站、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优化整合,组建成立现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成为昆明理工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
夯实基础,努力建设西南领先、云南第一的集妇产儿童专科诊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三位一体”的区域医疗中心。已建成寥廓、南苑、计生服务站三个院区,总占地面积138亩,总建筑面积31.7万m2,总编制床位1220张。其中寥廓院区建筑面积2.8万
m2,床位420张;南苑院区建筑面积28.6万 m2,床位800张。全院共有职工119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66人,有正高级职称34人,副高级职称159人,中级职称255人。共设76个科室,生殖科、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等前沿科室填补了滇东北地区的空白。2017年门诊量74.1万人次,出院4.1万人次,分娩12749人。
科技强院,科研教学和学科建设齐头并进。医院近年来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二十余项;儿科、妇产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妇产科、新生儿科、小儿外科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儿科、妇产科、小儿外科被确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建成省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省级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云南省妇产科儿科临床人员培训分中心、产前诊断分中心、曲靖市妇女儿童体检中心“五中心”,云南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国家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三基地”;曲靖市妇产科专业委员会、曲靖市儿科专业委员会等九个市级学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设立裘刚(上海市儿童医院新生儿科)、谢华(上海市儿童医院小儿泌尿外科)、董旭东(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产科)、马艳萍(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生殖科)四个专家工作站。有7人被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获得国家级专利二十余项。
优质服务,生命至上。医院成功创建为三级甲等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先后荣获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省级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云南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曲靖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多人荣获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其中全国首届白求恩式好医生1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2人,曲靖市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干部5人,享受曲靖市政府特殊津贴3人,曲靖市珠源名医4人,曲靖市首席专家2人,曲靖市十大好医生、十大好护士各1人,曲靖市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各2人。
二、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医院发展需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开考比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招聘岗位共2个,招聘人数80人。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请报考人员结合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2月26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未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7日-2月2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南苑分院门诊大厅(地址:曲靖市麒麟区三宝街道彭家台子)
注:报考人员可点击下方图片链接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南苑分院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