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医院 清廉药供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召开“清廉医院”建设暨药品供应企业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1-08-16 来源:药学部 阅读:10223


      为贯彻落实清廉医院建设,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医院向纵深发展,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努力建设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的清廉医院。近日,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在南苑新区召开了“清廉医院”建设暨药品供应企业座谈会。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分别由院长邓星梅、副院长李琼英主持,医院纪委书记任梅娜、医院法律顾问孙世祥、医保科、药学部及药学部各二级科室负责人、医院药品供应企业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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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第一阶段,副院长李琼英传达了《曲靖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药学部部长领学《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函》《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定点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通知》和《关于深入推进云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网上验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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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纪委书记任梅娜传达了医院关于“清廉医院”建设的相关要求,她强调:要紧紧围绕全市“清廉曲靖”和“清廉医院”建设的战略目标,将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医院建设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努力打造党风清廉、行风清新、院风清静、医风清洁、作风晴朗的“清廉医院”;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聚焦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紧盯药品耗材和医疗器械采购、信息化建设等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微腐败”;将招标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进一步防范招标采购的廉洁风险;从严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严格规范医药购销领域秩序,发出《致医疗器械、医药耗材供应商一封信》,加强医药代表院内行为监管。

       医院法律顾问从法律角度提出供应商及医院都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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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第二阶段,院长邓星梅从医院“清廉医院”建设及当前医改、医保等政策形势两方面与到会的十四家药品供应企业分别进行了座谈,并再次强调,加强医院内部机制建设的同时要强化源头治理,各药品供应企业应把好源头关,坚决抵制送“红包”、给予“回扣”等不正之风。十四家药品供应企业均现场表态:在今后的药品配送服务中一定遵纪守法,严守纪律红线,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相关政策及医院的相关要求合法合规配送。

      座谈会后,参加座谈会的药品供应企业与医院签署了《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清廉医院”建设活动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