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办证流程

慎重领好宝宝的人生第一证-----出生医学证明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流程宣传公告

办理对象:

本院分娩的活产儿

办理流程:

1、宝宝出生后,请到护士站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准确填写首次签发表中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出生医学证明》中的新生儿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冷僻字,符合公序良俗。

2、领证时凭婴儿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出生医学证明》办证处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如领证人非新生儿母亲本人,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期限:从新生儿分娩之日至出生证明办理完毕之日、

3、《出生医学证明》请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前来领取或办理。

办理时间:

每周一~周五全天,节假日休息。

办理地址:

1、南苑院区: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院区儿童保健科(门诊楼二单元四楼)

2、寥廓院区: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寥廓院区门诊大厅出生医学证明办证处

联 系 人:

1、南苑院区:陈梦佳

2、寥廓院区:钱玉芙

联系电话:

1、南苑院区:0874-3362318

2、寥廓院区:15752182940

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注意事项:

1、原则上新生儿只能随父姓或母姓,不能用父姓或母姓以外的姓氏,否则会影响新生儿顺利进行户籍登记。

2、《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和补发流程,请到办证处询问或电话咨询。  

3、《出生医学证明》请在一个月内前来领取或办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1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交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新生儿出生1年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除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外,还必须提交未按时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和新生儿与父母三人的亲子鉴定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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